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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住扬尘,营造洁净清爽城市环境

  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 〉〉

“锁”住扬尘,营造洁净清爽城市环境

  记者 陈祥胜 通讯员 朱遥

  自6月份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扬尘污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我市积极落实行业监管、指导调度等职责,全面强化工地、道路扬尘源头防治,加强联合检查和执法查处,严厉打击扬尘污染违规违法行为,推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今年1-11月份,全市PM2.5平均浓度19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34微克/立方米,优良率达99.7%,空气质量在全省排名第十三位、台州市第二位。

  “火眼金睛”,“锁”定扬尘点位

  今年12月9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安装在创业大厦楼顶的我市首台大气颗粒物激光雷达通过验收。该雷达能对方圆5公里范围内的大气颗粒物污染状况进行全天候监测,一旦发现问题点位,会及时进行核实,并交由相关部门处理。此举让扬尘污染防治更加精准,让污染过程管控更加主动,有效推动辖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专项治理启动后,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发挥统筹牵头职能,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开展扬尘月度走航。“五气共治”办将我市月度走航结果与台州市走航报告相结合,向相关部门发送交办单,明确整改要求,至今共发月度通报5次,根据群众投诉及发现的问题发送交办单2次。此外,该局还召开扬尘防控工作座谈会,要求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落实好扬尘防治工作。8月2日和11月22日,又会同市纪委市监委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扬尘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并根据督查结果发布《关于扬尘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该局还对14家易产生扬尘的修造船企业加强监管,开展企业内部物料堆场扬尘防控;召开颗粒管控方案研讨会,和相关单位进一步对接扬尘防控细则;召开全市“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扬尘污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秸秆禁烧工作。

  多部门协作,打好治理“组合拳”

  在专项治理过程中,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共同打好治理“组合拳”。

  今年以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共开展执法巡查195次,出动巡查人员865人次,劝导制止违规违法行为57起,处置露天焚烧秸秆案件2起;累计查处建筑工地未采取扬尘防控措施、运输车辆污染道路、擅自挖掘道路、建筑工地出入口未硬化等相关案件37起,共处罚款26200元。

  交通运输部门则在扬尘日常管理上保障公路清扫频次。1-10月份,公路事务中心每天出动10辆清扫车,累计出动25169作业人次清扫路面,投入机械设备2061台次,已清扫路面26433公里。

  期间,住建部门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三年提升行动和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整治行动,对建筑工地扬尘防控情况开展常态化巡查,目前已累计发放限期整改通知单136份,停工通知单12份,已在118个在建工地建筑项目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实现24小时在线监控。自规、港渔、农水、轨道办、商务等部门也依照各自职责分工,全力防止扬尘产生。

  各镇(街道)还成立秸秆禁烧工作专班,落实网格员制度,多途径加强秸秆禁烧宣传,及时阻止焚烧秸秆行为。截至目前,各地已发放秸秆禁烧告知书1960份,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2000份,共处理焚烧秸秆行为408起,其中,处置秸秆禁烧数据管理平台推送的预警信息189起,行政处罚2起,派出所传唤教育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