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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3版:城事

可按月提取

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再提速

  本报讯(记者陈潜 通讯员林晨斐)“1500元到账了!真的太方便了,以后不用每年一取,每个月都能自动收到租房提取的钱了。”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林女士开心地说。作为我市首位签约租赁自住住房按月提取协议的用户,林女士的租房自动提取“初体验”很不错。

  记者从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温岭分中心了解到,现在,租赁自住住房的公积金缴存职工通过“浙里办”App,签约租赁自住住房按月提取协议就可以申请每月自动提取,每月返还最高额度1500元。

  如何通过“浙里办”App办理呢?工作人员介绍说,首先在手机端打开“浙里办”App,首页搜索“房省心”;定位到温岭市后,点击“安心租房”模块进入;再在“安心租房”页面下,点击金融服务的“按月签约”进入;在选择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后,点击下一步;最后在人脸识别验证后,填写签约人信息,点击提交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租赁自住住房这个条件外,签约职工还需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且名下无房。符合上述条件的公积金缴存职工需提供工、农、中、建、交任一银行的一类银行储蓄卡,待申请通过后,就可实现按月提取了,每月返还时间为25日(如遇节假日顺延)。

  签约生效时间与当年有无一次性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有关。如当年无一次性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当月签约,次月生效;如当年办理过一年一次性提取业务的,当年签约后,次年1月份生效。

  职工如中途变更银行卡号,需及时到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温岭分中心窗口或者通过“浙里办”App申请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