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规划》通过评审
本报讯(记者黄晓慧)近日,市民政局召开温岭市地名文化培训交流会暨《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专家评审会,由该局和浙江省之江区划地名研究院共同编制的《温岭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规划(2022—2032年)》通过专家组评审。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文化建设引领地名工作,加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两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成果,明确保护工作的职能部门履行日常工作职责,深入推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大量有重要历史和文化价值的地名不断消失,大量富有历史文化内涵的地名面临被取代和废弃的危险,亟须进行抢救和保护。
为进一步加强温岭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促进温岭地名文化发展繁荣,更好地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据《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民政部关于加强地名文化建设的意见》《全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温岭实际情况,我市制定此保护规划。《温岭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规划(2022—2032年)》的规划范围为温岭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地名文化遗产,规划期限确定为2022年至2032年,分为近期、中期、远期三期。
与会专家进行了认真质询、研讨和评审后认为,《规划》以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为核心,对温岭市地名文化现状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地名文化遗产认定标准,构筑了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和队伍,体现了温岭市地名文化遗产特色,方案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一致同意《规划》通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