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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3版:当街井巷

二手磨床没售后?

法院这样判!

  本报讯(记者赵云 通讯员蔡晓颖)日前,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涉案物品为一台二手磨床。

  6月底,泽国的李先生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出售二手磨床。天台的纪先生看到信息后,和李先生联系购买磨床的事宜。

  7月中旬,纪先生来到泽国,现场调试了磨床后,和李先生达成口头买卖合同,成交价格为1.8万元。

  第二天早上,纪先生向李先生支付了1.8万元,李先生安排车辆将磨床运到纪先生处。运费由纪先生承担。

  磨床运到后,纪先生发现磨床的导轨有问题,磨床根本无法使用。于是,纪先生和李先生联系,要求退货。李先生让纪先生自行维修,同意补偿纪先生 2000 元,拒绝退货。

  接着,纪先生将李先生提起诉讼。

  “二手设备里面什么样谁都不知道,是没有售后的。而且,对方是验货后心甘情愿付钱拉货的。”庭审中,李先生一直强调。

  然而,李先生也称,如果纪先生在调试时发现导轨损坏,他会修好再卖给对方。法院认定,涉案设备未达到双方期待的交易标准。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先生应当向纪先生交付能满足使用的设备,但双方确认案涉设备在交付第一时间需要维修,不能达到双方期待的使用标准,因此,纪先生要求解除双方买卖合同,法院予以支持。

  最后,法院判处解除双方买卖合同关系,李先生返还纪先生货款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