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号
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滕毓书面向温岭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接受滕毓辞去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滕毓的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滕毓的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相应终止。
现在,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92名。
现予公告。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