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示时限
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8日17时截止。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东门北路235号
单 位: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06室
联系电话:0576-86680651
四、意向用地者需提交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申请书原件(签字盖章,一式两份);
2.意向用地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两份;
3.授权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期内,若上述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上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期内,若上述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以协议方式出让上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上述宗地信息在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予以发布。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