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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3版:当街井巷

变“没钱还”为“我要还”

拒执罪促成 近400万元执行到位

  本报讯(记者赵云)通过自诉,申请人王某和被执行人罗某达成和解协议,罗某一次性支付30万元。11月17日,市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一起拒执罪刑事自诉案件。

  罗某为他人提供民间借贷担保,涉案标的为493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罗某自述其每月的收入扣除费用,只剩下几千元。罗某与申请人王某达成和解协议,每月支付几千元。

  之后,王某觉得不对劲,罗某的收入应该不止这些。经王某申请,法院查询发现,罗某每月收入超过2万元。此外,罗某领取了住房公积金62万元,这笔款项未用于履行王某的债务。

  今年9月,王某向法院提起自诉,追究罗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某和罗某达成和解,王某撤诉。

  今年以来,市人民法院根据省里部署,开展“深化打击拒执专项行动”,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不断加大公诉追究力度,强化自诉引导,畅通自诉通道。至目前,共受理并审结拒执罪刑事自诉案件6件。

  同时,市人民法院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59件63人次,较去年移送数增加210%;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42件;移送法院审理办结的7件7人次,还有3件案件正在审理中,促成1起案件执行完毕,13起案件部分履行,3起案件达成和解,执行到位标的达367.5万元。

  为规范拒执犯罪证据收集、移送及自诉衔接等工作,市人民法院制定了专门的实施办法。此外,市人民法院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终本案件涉车辆查封、扣押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打击了失信被执行人的拒不交付车辆行为。

  法院严厉督促被执行人,莫存侥幸心理,应及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对任何规避、阻碍、抗拒执行的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