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方案处置,将渣土堆在工地四周
这家建设公司被罚9.39万元
本报讯(记者赵云 通讯员章惠峰)日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一家建设公司处以9.39万元的罚款,案由是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弃渣。
今年6月,铁路新区一条河道内,有大量的泥土冲入,影响了河道的正常功能。这些泥土是从哪里来的?一查,某建设公司的违法行为被发现。
几年前,这家建设公司开发了旁边的房产项目。2017年7月,该公司向农水部门办理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根据许可,该处产生的钻渣、土石方等均运至担屿涂。
然而,该公司没有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而是将工程产生的渣土弃置在四周。
6月23日,农水部门将此案移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据悉,这是“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以来,我市查处的首例水土保持类案件。
之后,夏某受建设公司委托,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受调查。夏某称,之所以将渣土弃置在四周,是为了保护工地围墙的安全。
经查,渣土堆土方量约4696立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按照倾倒数量处每立方米10元以上20元以下的罚款。
事发后,建设公司清理了河道里的渣土,目前地面的渣土尚在清理中。
考虑到渣土量太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建设公司作出顶格处罚,处以每立方米20元的罚款。
执法人员提醒,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弃渣的行为会造成水土流失、产生扬尘危害,影响周边生态环境,相关建设单位一定要依法依规处置渣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