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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4版:当街井巷

这笔税也能退!

我市首次办理 居民换购住房退税

  本报讯(通讯员陈禹朵)11月3日上午,潘先生和妻子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申请退还出售住房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这是自今年10月1日政策实施以来我市首次办理居民换购住房退税业务。

  9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0号)。公告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在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潘先生两口子10月份出售了一套温岭市内住房,缴纳个人所得税12500元,11月又购买了一套温岭市内二手房。11月3日上午,纳税人在税务窗口申请退税。税务干部详细为纳税人解释了相关政策并辅导纳税人办理退税,同时严格审核退税业务,确认退税金额、退税账户是否正确,推进业务内部流转。

  为提高纳税人办理速度,税务部门与住建部门打通数据壁垒,及时获取纳税人出售住房和新购住房的登记信息,实现退税申请表全栏目预填,纳税人零填表。“新政策发布后,我们就第一时间组织业务培训,要求窗口人员及时梳理政策适用情况、计算方式、办理流程、系统操作等关键要点,并强化服务意识,做好辅导申报工作,确保业务顺利开展。”税务窗口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税务局将强化部门协作,优化宣传辅导,确保这一贴近民生的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