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猛火灶”、加热燃气瓶
危险!
本报讯(记者赵云 通讯员陈忆戈 黄心怡)燃气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发现一些用户存在违法行为,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10月19日晚上,执法人员在大溪镇沈岙村美食广场,发现了两家店存在使用“猛火灶”的情况。
“猛火灶”因未安装熄火装置,已被国家明令淘汰。“在使用灶具时,灶火有可能被溢出的汤水浇灭或被风吹灭,熄火保护装置会感应到,能在60秒内切断气源,实现自动断气。”执法人员称,如果灶具不带熄火保护装置,火苗被扑灭后,气体会继续泄漏,极易发生危险。
一家烧烤店的店主赵某称,他并不清楚熄火装置,“猛火灶”火力大,烧菜方便,所以就选了它。执法人员当即对赵某进行普法教育,并现场进行指导整改。
当晚,在大溪镇潘郎美食城,执法人员也发现了两名店家在使用“猛火灶”。
对于这些行为,执法人员对4名店主进行立案调查。根据《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执法人员拟对他们处以罚款500元。
10月26日,执法队员巡查至太平街道东门北路时,发现一家餐饮店存在燃气安全隐患。
“一只燃气瓶被卧倒放置,另一只燃气瓶被放在装满热水的盆中加热。”执法人员称,此外,店里还存在燃气报警装置被闲置、未正常安装使用的情况。
用热水加热燃气瓶或是卧倒燃气瓶的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即对店主进行普法教育,说明不规范使用燃气瓶的危害,并进行指导整改。
之后,执法人员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并拟处以罚款500元。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要时刻提高安全意识,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切莫卧倒、加热燃气瓶,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