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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3版:赵记说事儿

昔日情侣,法院相见

  今年5月,陈先生委托了代理人,将一纸诉状交到市人民法院。

  他起诉的被告有3人:金小姐及其父母。诉讼请求为:返还聘金18.6万元,返还价值近18万元的聘礼黄金、首饰等;返还父母养育费10万元;返还恋爱考验费3万元;返还零花钱、生活费8万元。

  在起诉状上,陈先生简单列举了上述款项。两人经人介绍,确定恋爱关系。2020年9月,他应金小姐的要求,给了对方3万元的恋爱考验费。2021年5月,两人订婚,他送去聘金188万元,价值29万余元的黄金、首饰等聘礼,女方收了18.6万元聘金及全部聘礼。

  陈先生称,2021年6月,他按金小姐要求给对方父母养育费10万元;恋爱过程中,应对方要求,他每月支付给对方零花钱、生活费1万元。

  法院开展诉前调解。法官多次电话联系了金小姐,她均回复其没空,等她有空了再到法院来。

  对于金小姐置之不理的态度,法院向她发出了诉前调解的传票。

  5月底,法院组织双方开展背靠背调解。陈先生和其父母、代理人等均到了法院,金小姐也带着父母过来。

  金小姐的父母称,女儿和陈先生怎么吵起来的,他们并不清楚;但男方带了很多人到他们家讨回彩礼,让他们家丢了面子。

  金小姐说,陈先生所说的财物,她确实都收过;据她了解,彩礼部分她只退还一半就行了,而其他的财物是男方送给她的,她不需要返还。

  金小姐还说,她不想和陈先生分手,希望能求和,但对方坚持分手。

  调解中,陈先生一脸漠然。代理人称,陈先生也不想和对方闹得太僵,只想把事情解决掉。

  接着,双方父母无意中见了面,发生了激烈争吵,调解失败。

  事后,法官询问双方的调解意见,女方坚持之前的意见,男方称彩礼部分可以商量,但父母抚养费10万元必须全部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