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通告
按照《关于明确2023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台医保联发﹝2022﹞16号)文件,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征缴工作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对象
1.温岭市户籍,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城乡居民;
2.非台州市户籍,在温岭市内各类幼儿园、中小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技工院校就读的学生;
3.与温岭市户籍人口形成婚姻关系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台州市户籍人员。
城乡居民医保以户为单位,实行整户参保(不包括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家庭成员)。
二、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
2023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为1660元(含大病保险筹资标准120元),其中财政补助1045元,个人缴费615元。
三、集中参保缴费时间
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
查漏补缺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20日。
四、待遇享受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五、缴费方式
采用签约银行账户扣款为主,支付宝、微信缴费为辅的多途径缴费方式。选择签约银行账户扣款方式的参保人,即日起需在已签约的银行账户中存入足额保费供银行扣款。特殊情况确实无法选择银行账户扣款的,可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网点柜面或税务大厅缴费。
六、注意事项
1.新参保人员、往年未参保人员、职工医保中断人员、新生儿、户籍新迁入人员等需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2.非台州市户籍,在温岭市内各类幼儿园、中小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技工院校就读的学生,向所在学校申报参保登记。
3.未办理银行账户签约扣款手续的,请通过微信、支付宝办理签约或到持卡银行各网点办理签约扣款手续(未办理签约手续,即使存入足额保费,也无法成功扣款)。
税务缴费咨询电话:
86812366
医保政策咨询电话:
86212012
温岭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温岭市税务局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