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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4版:聚焦

试点湾(滩)长制,海水有了“管理员”

  “钓浜渔港外有零星漂浮的垃圾,需要及时清理。”

  “收到,立即安排人员清理。”

  半小时过后,一张张反映清理中、清理后的照片,被发到“石塘镇湾滩长制工作群”中,并附言“钓浜渔港外已清理干净”。

  “这样的常态化清理,还有很多。”石塘镇相关负责人江新忠一边翻着群聊天记录,一边介绍着,这些都得益于“湾(滩)长制”的建立与落实。

  2018年,全国“湾长制”现场会在台州召开,浙江的“滩长制”升级拓展为覆盖海洋综合管理的“湾(滩)长制”。

  温岭,便是“湾(滩)长制”的积极践行者。

  早在试点开始时,我市就出台了《温岭市全面推行“湾(滩)长制”实施方案》,建立起市、镇、村三级湾(滩)长组织体系,任命了5名市级湾长、56名镇级滩长、136名村级滩长,设立69名滩长联络员,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了46名岸滩巡查员。

  同时,温岭将“湾(滩)长制”落实情况列入对各沿海镇和镇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定期开展抽查、核查、督查,对履职不到位的滩长一律进行约谈。

  为了让全社会共同监督,温岭市还在海岸线上设立了152个“湾(滩)长公示牌”。公示牌上,详细列明了湾(滩)基本情况、湾(滩)长联系方式和举报电话等信息,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