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施工挖断燃气管网,让人捏了把冷汗
施工方被罚2万元
本报讯(记者赵云 通讯员李弘涛)日前,陈某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缴纳了2万元罚款。他的违法事件,真是让人捏了把冷汗。
7月23日下午3时,城东街道双溪春晓小区内,一台挖掘机正在施工。随着一铲子下去,泥土中传来冒气的声音。
不好,好像是燃气管道漏了。挖掘机停止施工。业主和物业发现后,当即拨打了119,并联系了燃气公司。
消防部门赶到后,对现场进行喷淋,直到市管道燃气公司抢险人员关闭了整个小区的燃气总阀门。
当天下午6时左右,市管道燃气公司临时抢修完毕,恢复小区供气;7月24日,市管道燃气公司对受损管道进行了全面修复。
本次事故共造成经济损失10480元,其中天然气泄漏约1000立方米,市管道燃气公司出动应急抢修人员25人次,因事故抢修停气6小时,对双溪春晓小区128户用户生活造成影响。
7月24日,现场施工负责人陈某等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东中队接受调查询问。
经查,陈某承揽了小区业主的地下室漏水修复工程,施工时,需要挖掘地面的泥土。施工处恰好是两幢楼的厨房附近。
事故发生前,挖掘时其实已发现了燃气管道,但施工方并未在意。继续作业时,挖掘机挖断了警示带和燃气管道支管。
执法人员称,陈某在发现有露天的燃气管道预留在厨房外墙及挖掘过程中发现地下有管线的情况下,未确认管线具体情况,也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导致了挖掘机毁损支管引发燃气泄漏。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陈某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
执法人员提醒,野蛮施工容易“割伤”甚至“切断”城市的“动脉”,严重者甚至可能导致城市运转瘫痪。燃气管道关乎群众生命安全,一旦处理不当,极易引发严重后果。希望施工方引以为戒,遵守相关规定,文明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