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回应 〉〉
●市卫健局: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财政、教育等部门制定下发《温岭市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扶持及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助推普惠托育发展。我局将持续提升“曙光成长驿站”服务质量与服务能力,严格落实标准化、同质化管理模式,在原有提供养育照护的基础上,升级提供临时托管、家庭养育讲堂等服务,实现全市“曙光成长驿站”区域全覆盖。此外,还将定期对托育机构开展业务监管及生产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备案登记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和质量评估制度,对婴幼儿托育机构实施动态管理。
●市教育局:
我局将积极实施普惠政策,不断提升普惠性幼儿教育比例,实行以公办为主、民办补充的办学模式,优胜劣汰,努力提高全市托班教育质量。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发掘公办幼儿园潜力,增设托班,只要条件允许,新办幼儿园都将按比例设置1~3个托班,争取到2025年,普惠性幼儿园托幼一体化设置率达到60%。同时,希望市里在经费、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
●市财政局:
可以通过公办幼儿园增设托位、公办民营等方式增加供给总量;通过用地优惠、税收减免等鼓励性政策来充分调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等参与托育服务供给的积极性。引入0~3岁儿童普惠性托育福利,激励托育机构提高服务供给质量,转变目前托育服务补助方式,从补供方转向补需方,即给需方家庭发放托育券。
●市人力社保局:
今年以来,我局共对513名母婴护理员、育婴员、保育员、家庭教育指导师这4个工种的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其中获证中级以上的约有80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将加快专项规划的编制,尤其对于需要独立建设的场地,必须要以专项规划为引领,且把这些规划内容纳入到国土空间规划,作为公共服务设施的一个强制性内容。
●市住建局:
我们将积极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新模式,鼓励和指导有条件的物业企业向托育服务领域延伸。关于可否办理消防审验手续,建筑工程只要符合房屋性质与使用性质一致、消防设计图纸通过消防专项图审、现场施工与设计图纸相一致等3个条件,均可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备案。民用房满足以上条件的均可办理相关业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避免群众重复跑,我市各市场监管窗口遇到新办托育服务时,会对场所条件给予提前把关,并告知申请人在实际经营前需要进行托育备案。按照一般经营项目办理注册登记,及时将相关市场主体的基本信息抄送卫健部门,由卫健部门指导当事人办理备案。
●市供电局:
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用电执行居民价格,执行我省相应电压等级居民合表用户价格,为0.558元/度。
●市水务集团:
服务机构要有一套单独的供水管网,而不能和其他机构或其他用途的建筑共用一套供水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