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了9堆秸秆,罚2000元!
本报讯(记者赵云 通讯员李妙根)拟处罚款2000元!日前,邵某为其侥幸心理付出了代价。
9月7日午后,松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举报:王家闸附近农田中,有人在焚烧秸秆。
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当即赶到了现场。现场有9堆秸秆正在燃烧,有明火有浓烟。
有一名拿着点火器的老大爷在现场,执法人员一询问,对方承认这些秸秆是他点燃的,是老板邵某叫他这么做的。
执法人员联系了消防队,对正在燃烧的秸秆进行灭火。另经调查,事发地原是一片葡萄园,邵某承包了非粮化腾退复耕工程。之前,邵某曾偷偷地进行小规模焚烧行为,被松门镇教育批评过几次。
这次,中队对该事件进行立案处理。
2天后,邵某到中队接受调查询问。邵某称,葡萄园里的葡萄藤等,是他叫小工烧的,因为工期快到了,所以一次性烧了这么多。
露天焚烧秸秆容易产生烟尘造成污染,也存在安全隐患。对于这一点,邵某称其是知道的,只是他抱着侥幸心理,以为没人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执法人员称,邵某焚烧的秸秆量比较大,而且多次焚烧,因此对其进行顶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