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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4版:赵记说事儿

变更监护人,起诉支付抚养费

  去年8月,73岁的项大爷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希望帮孙子争取抚养费。“我没有收入,实在没有办法了。”项大爷说。

  孙子小项当时15周岁,还是个孩子。2009年,小项才3岁,父亲就不幸过世了。没多久,母亲离开了家里,小项跟着爷爷奶奶生活。

  后来,母亲改嫁了,和小项的交流越来越少。几年前,奶奶去世了,而爷爷项大爷劳动能力大不如从前,生活陷入了困境。

  项大爷这才决定,帮小项向其生母追讨抚养费。市法律援助中心决定给予小项法律援助,指派浙江左源律师事务所潘伟娜律师承办此案。

  “这是一起棘手的案件。”了解案情后,潘伟娜发现案子并不好办。

  因为本案存在一个特殊情况,小项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本案所需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小项的监护人和法定代理人是其母亲。因此,如何对其母亲提起抚养费纠纷诉讼?

  经过多次讨论、沟通,项大爷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小项母亲的监护人资格,由项大爷担任小项的监护人。

  此案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询问小项的意见,小项称其愿意跟着爷爷一起生活。因为久未联系,小项和母亲的关系已非常生疏。

  去年12月,法院判决小项的监护人变更为项大爷。之后,项大爷作为小项的监护人,和小项一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项母亲支付抚养费。

  考虑到双方的关系,在征求项大爷和小项的同意后,律师多次联系法官,希望对此案进行调解。

  经历了多次的协调沟通后,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小项母亲一次性支付给小项抚养费2.2万元。几天后,小项拿到了这笔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