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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3版:卫健·当街井巷

在长屿硐天景区野泳,被罚300元

他还是“自我举报”

  本报讯(记者赵云 通讯员邱雨佳)又有人在长屿硐天景区野泳被罚了!这次,被罚者是“自我举报”。

  7月29日,一段一名男子跑酷跳水的视频在抖音引发关注。在时长17秒的视频中,该男子从水坝上跑向水里,在空中翻了个跟斗后落水。

  “不打游戏不打牌,最大的爱好就在这了。危险动作,谨慎模仿。”该男子称。

  视频发布后,得到了很多点赞。有网友劝他注意安全,也有网友@温岭公安抖音账号:有人水库洗澡,污染大家饮用水。

  没错,男子跳水的地方,是长屿硐天景区的明净水库。水库周边有多个警示牌:“水深危险,禁止游泳”“饮用水水源,禁止游泳”。上月中旬,一名家长带着孩子来这里野泳,被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处以罚款100元。

  接到举报后,新河派出所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河中队进行联合执法,对相关视频进行保存取证。

  当天下午,民警确定了男子身份,并将其带到新河中队接受调查询问。这名男子姓石,贵州人,今年34岁,在一家机械厂上班。

  石某称,他是一名业余的跑酷爱好者,平时喜欢拍各种跑酷视频发抖音。有的抖音视频,获得点赞有8000多个。

  对于在明净水库跳水一事,石某供认不讳。他还交代,跳水后,他顺便在水库里游了一会儿。

  执法人员对石某进行严厉批评,石某虽删除了该条抖音,但社会影响恶劣,最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明令禁止的区域游泳,违者,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执法人员称,为了便于管理,水库周边将安装监控,防止再有人在此野泳。新河中队也将加强线上景区水库监管,增加线下巡查频次,对在水库进行游泳、戏水等不安全行为,发现一例,查处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