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间拿点东西, 不算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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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间拿点东西,
不算偷?
本报讯(记者赵云 通讯员孔若敏)“我和她是好姐妹,我拿她点东西,以为她不会说我,而且这也不算偷。”因涉嫌盗窃被城东派出所传唤后,张某这样辩解。
张某是温岭人,今年30岁出头,上班族。几天前的凌晨,她来到城东街道某大厦的一家美妆店,输入密码打开密码锁,搬走店内储藏间的5台仪器。
天亮后,张某就急着出手,联系了上午就能收件的一家快递公司,将4台仪器寄往内蒙古。之前,她已和内蒙古的客户说好,以5800元的价格成交。
第二天,美妆店店主刘女士发现店内仪器少了。门锁没被撬,她怀疑是熟人所为,赶紧翻看店内监控,发现了张某的身影。刘女士打电话给张某,张某家中仅剩一台仪器,正准备寄给内蒙古的客户。张某无法归还所有仪器,刘女士报警。
刘女士是江西人。对于张某的行为,她感到非常失望。她说,她在外打拼开店,本以为交了一个好姐妹,谁知道对方竟是这样的人。
未经对方允许,悄悄拿走对方财物,这就是偷。在派出所里,张某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张某称,她因手头紧,就想着拿刘女士店里的仪器卖点钱,以为大家都是朋友,这应该没什么,没想到却触犯了法律。案发后,张某赔偿了刘女士的损失。
因涉嫌盗窃罪,张某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