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计划6年内改造提升193个居民小区
本报讯(记者陈祥胜 通讯员赵臻)饮用水水质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我市于日前出台实施《温岭市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对新建、在建和已建的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按“规范新建、控制在建、逐步整改接收已建”和“统一管理模式、统一整改移交、统一收费标准”的原则予以规范,以切实改善二次供水水质,确保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按照计划,今年我市将改造佳园西区等15个小区,其他178个小区根据设备年限及摸排情况,计划在2023年至2027年间完成改造提升。
记者从市农水局了解到,目前我市公共供水范围内约有193个居民小区采用二次供水方式,由于缺乏统一的建设和管理标准,二次供水存在着设备差异大、运行维护不规范、水质二次污染、安防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上述情况,《管理办法》就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的适用范围、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及运维标准、相关单位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
对于新建的中高层住宅:二级供水设施由开发单位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及技术要求自行建设或委托供水企业建设;二次供水设计方案应与供水企业对接确认,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通水;开发单位将二次供水设施移交给供水企业管理并签订相关合同;二次供水设施与住宅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对于在建的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由开发单位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及技术要求自行整改或委托供水企业整改;整改方案应与供水企业对接确认,验收合格后予以通水;开发单位将二次供水设施移交给供水企业管理并签订相关合同。
对于已建成投用的中高层住宅:由属地镇(街道)开展调查摸底,根据设施状况和业主意愿上报改造小区名单至市农水局;市农水局会同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审核后,联合下达年度改造计划,并组织方案评审、竣工验收等。实施总表至户表整体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业主作为改造主体,承担整体改造费用的10%,最高不超过每户1000元,其余费用由政府和供水企业分担;实施二次供水泵房内部设施设备局部改造的,业主承担“一户一表”改造费用每户500元,其余改造费用由政府和供水企业分担。
二次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接收改造管理的,设施运行所产生的电费按原渠道承担,设备更新、维修养护费用由供水企业负责,计入水价成本。移交给供水企业管理的中高层住宅按照“居民用水一户一表制模式”管理,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水费价格统一按普通居民水价执行。未移交的仍按原管理模式运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