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后
占道经营的现象明显少了
本报讯(记者赵云 通讯员管敏诗)近日,童先生因占道经营,被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处以罚款200元。
童先生在城南镇大闾菜场附近开了一家水果店。为了扩大门面,他经常将水果摆到马路上销售。
不久前,城南镇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南中队联合城南镇进行联合执法。因占道经营,童先生被立案调查。
经现场测量,童先生占用城市道路的面积为2.4平方米,其中长4米、宽0.6米。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以罚款。
在大闾菜场附近,像童先生这样的占道经营现场比较普遍。“沿街店铺随意将商品摆放在店外,道路上随处可见叫卖的小摊小贩,交通堵塞,污水横流,遗留的垃圾腐烂发臭。”执法人员称,“马路市场”看似带给群众便利,却存在极大的隐患。
近期,执法人员连续开展整治行动,对违法摆摊者进行劝导、责令整改及立案处罚。目前,已有两名水果经营者被罚。经过整治,占道经营的现象明显少了。
接下来,城南镇将继续对“马路市场”进行规范管理,一方面继续引导商贩入市经营,不占用交通道路,缓解交通压力;另一方面,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落地,多方联动、齐抓共管,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好经营秩序,还群众一个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道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