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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4版:赵记说事儿

  律师观点 〉〉

  浙江咨道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圣勇:

  公民的合法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物业作为涉案楼房的物业管理单位,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其有义务及时疏通污水管线,物业公司没有定期、及时疏通了下水管线,存在一定过错,对底楼住户的财产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底楼用户不能疏于管理自身财产,对损失的发生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否则导致财产损失扩大,其也存在一定过错。

  对于无物业的小区,根据《民法典》中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在竞合因果关系的情形下如何承担责任的规定,由于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因此法院最终判决该楼层的业主除能排除自己责任外的都要承担责任。所以,建议楼层业主共同出资出力,做好管道的日常检查维护,以免发生此类事件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