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次会议召开
本报讯(记者庞辉斌 蒋静豪)7月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明连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温岭市2021年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和重点部门整体及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朱明连指出,各部门要形成“花钱必问效”的共识,提升财务人员的预算编制能力,从源头上加以把控;加强第三方机构的考核管理,实行奖惩制度;压实工作责任,梳理共性问题,确保整改到位。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迭代升级政务服务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职事项,决定任命刘妍为温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会议还通过了代表资格终止事项,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补选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朱明连指出,做好乡村振兴要统筹好刚性执行和高质量发展,要落实好上级要求和温岭本地特色,要统筹好精准扶持和政策调整。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减轻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情况报告。朱明连表示,“双减”政策成效明显,但相关部门依然要调整谋划,落实制度保障,支撑“双减”后半篇文章的落地,减轻教师和家长焦虑,真正让学生身心健康。
会议通过了《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修订了《温岭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评估办法》。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召开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议案》,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下旬在太平街道召开。 (公告详见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