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日报 数字报纸


a0001版:要闻

无法出具进货凭证,查扣!

伏季休渔以来 没收违禁渔获物132公斤

  本报讯(记者陈祥胜)近日,市港渔局联合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在市区各菜市场开展地毯式检查,重点检查海鲜摊位是否存在经营休渔期违禁水产品等情况。

  检查组一行先后检查了太平路菜市场、北山菜场和文化桥菜市场,仔细鉴别在售渔获物并核查其来源,同时宣传禁渔期销售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进入伏季休渔期后,5月8日至8月1日,全市水产交易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临时摊点等各类市场和饭店、大排档等餐饮场所,禁止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8种海洋捕捞冰鲜或者活体水产品。同时依照市场流通环节索证索票制度,伏季休渔期内禁止非法购销违禁渔获物或代冻幼鱼等行为,能入市的鲜活水产品主要有三类:一是海钓船捕获的,二是养殖货,三是进口货,采购和销售时能提供合法来源证明。

  在当天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个别海鲜摊位在售的海钓蓑鲉、斧头鱼等无法出具进货凭证,存在货源不明的问题。对此,执法人员依法查扣上述渔获物,并要求各海鲜摊位自觉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坚决不能擅自收购、销售违禁渔获物,做好进货及销售台账记录。

  “从目前市面上检查情况来看,销售违禁渔货物的现象还零星存在。”市港航海洋和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经营户销售违禁渔货物的现象,执法部门将加强面上的检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我们会从重处罚。”

  记者从市港渔局了解到,自5月份以来,该局共开展检查35次,出动人员176人次,并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检查市场24家、餐饮场所26家、冷库3个,没收违禁渔获物132.32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