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日报 数字报纸


a0003版:赵记说事儿

合法合规 共建和谐用工环境

  记者手记 〉〉

合法合规

共建和谐用工环境

  记者 赵云

  劳动关系是否和谐,关系企业的发展和职工利益的实现,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与发展进步。劳动争议纠纷案件频发,根本原因是各方法治意识不强。

  我市民营经济比较发达,企业众多,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自身不愿意购买社会保险的情况仍存在。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曾有劳动者抓住这一点,频繁对用人单位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正是用人单位的不合法用工,让其频频“维权成功”。

  这名劳动者“吃了红利”,但更多的劳动者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相关权益未能得到保障。大家常说“公司(单位)是我家”,很多时候,公司不仅仅是工作的地方,也是生活的一部分。公司依法用工,才能带给员工安全感和归宿感。

  用人单位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应遵纪守法,依法依规经营,与劳动者应签尽签劳动合同,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按约及时发放工资待遇及福利。如因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用人单位应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原则,合法合理化解纠纷,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也应当及时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待遇、福利、休假等情况,保障好自身权利。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应及时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积极配合,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