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民间借贷的 诚信底线
记者 赵云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操作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民间资金不足的缺陷,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然而,民间借贷纠纷源源不断,归根到底,是因为缺乏诚信。
职业放贷人唯利是图,采用各种手段收取高额利息,为了规避法律当头抽利或隐性高利、利息转汇他人,早就脱离了互帮互助的范畴;借款人借了钱不还,甚至以过了诉讼时效为借口,是典型的失信行为。200元钱,还不出来吗?不是,是根本不想还。
借款人一时还不出钱的情况确实存在。但如果借款人认下这债务,选择分期付款,相信很多出借人也是理解的。出借人之所以起诉,还是因为借款人想赖账。
生活中,诚信的借款人也大有人在。70岁老兵赶路500公里还债,只因50年前欠了别人三毛钱;老人用10多年的时间,替儿子偿还了100多万元债务;90岁“诚信奶奶”陈金英,10年还清2077万元债务……他们诚信为本的做人理念,令人肃然起敬。
诚信是社会和谐的基石。俗话说,人死债不烂。法律上,虽没有这样的条文,但也秉持诚实信用的道德准则,要求诉讼当事人讲求诚实、信守诺言,兼顾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序良俗。
诚信,是传统美德中人性最本真的模样,也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事情虽小,但背后折射出来的诚信问题不容小觑。无论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都要守住诚信的底线,不能让失信的闹剧频频在法庭上演。
愿重信守诺的正能量,遍布社会每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