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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3版:当街井巷

它应该在房里,不应该在这里

数十名业主乱扔垃圾被罚

  本报讯(记者赵云 通讯员郑秋萍 李弘涛)日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齐女士处以罚款100元。

  当天上午,城东中队执法人员在香格里拉小区检查时,发现小区2幢1单元前的绿化带上有好几袋生活垃圾。

  去年,香格里拉小区实行“撤桶并点”,原先单元楼的垃圾桶没了,业主们集中到垃圾房投放垃圾。乱扔垃圾的行为,实属不该。

  执法人员调取了小区内的监控,锁定了5名乱扔垃圾者。齐女士就是其中一人,她是一名租户,事发前一天的下午5点54分,她在绿化带上扔下一袋垃圾。

  齐女士称,当时垃圾房还关着(6:00—9:00,18:00—21:00开放),看到绿化带上已有垃圾,她就随手将垃圾扔在绿化带上了。

  “垃圾房是6点钟开的,你连6分钟也不愿等。”执法人员当场批评了齐女士。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人员现场对齐女士作出处罚。此外,其他4名乱扔垃圾的业主也被罚。

  5月17日,执法人员接到城东街道康惠佳园物业举报,称小区电梯内有乱倒垃圾的行为。执法人员到现场发现,乱倒的垃圾为快递包装袋、垃圾袋等物。根据调查,乱扔者为业主陈女士。

  之后,陈女士被处以罚款100元。

  5月18日下午,城东街道东湖怡景园垃圾房外,扔着一只纸箱,纸箱内有塑料袋及其他杂物。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纸箱为业主郑女士扔的。之后,郑女士被处以罚款100元。

  执法人员称,这些乱扔垃圾者有一个共同点:未在“定时”内扔垃圾,垃圾房未开,就将垃圾扔在垃圾房外面。

  记者从市分类办了解到,今年以来,我市已处理此类违法案件数十起。“除了处罚,我们还将不定期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市分类办相关负责人称,希望通过这些案例警示,进一步增强大家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自觉性,形成垃圾分类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