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物 招领
![]() |
失物
招领
记者 赵云 通讯员 潘岳军 谢慧远
太平派出所值班室里,抽屉一拉开,手机、车钥匙、身份证、现金、香烟等物品一一呈现。这些,都是无人认领的失物。
“手机有10多部,都是这几年累积起来的;现金有700元,是不久前市民捡到的。”民警称。比起这些,还有另两件失物更加棘手:一件是锦园小区保洁阿姨捡到的10万多元现金,一件是一名高中生捡到的1万元现金。
因为现金金额较大,民警已将这两笔现金送到市公安局保管。“说来也奇怪,都这么长时间了,失主怎么还没出现?”民警感叹。
10万多元无人认领
锦园小区保洁陈阿姨拾金不昧的事情,“掌上温岭”公众号曾报道过。
1月9日早上,天下着雨,陈阿姨像往常一样来到小区中心公园清扫。7时50分,在公园桥边的易腐垃圾桶旁边,她发现了一个黑色塑料袋。
“塑料袋袋口没有系上,露出很多打百元大钞。”陈阿姨说,刚开始她还以为是假钞呢。捡起来后看了看,她发现不像是假钞。刚好有个年轻男子路过,陈阿姨立马将他叫住,“想让他给我做个证,证明这袋钱的数目。”
接着,她马上将这袋钱送到物业办公室。物业经理接过这笔钱后,当即锁进了物业大厅的柜台里。同时,物业人员在小区几个苑区业主群里发布招领公告。一些业主看到公告后,也纷纷在朋友圈发布消息,希望失主尽快出现。
一直到当天下午4时多,始终没有失主过来认领。“这笔钱太多了,晚上我们不敢放在柜台里保管。”物业经理称,他们原打算翻看监控查找失主,但陈阿姨捡钱处刚好位于监控死角。
物业人员报了警。很快,太平派出所民警赶到了现场。经民警清点,这笔钱有10万多元。钱被放进档案袋里封好,由民警带回所里。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几乎引起全城热议。之后,很多温岭外的媒体也报道了此事,但失主始终没有现身。
4月9日晚上7时41分,太平派出所接到小洪报警,称其在锦屏公园北大门附近捡到一叠钱。
小洪是一名高中生,当时正骑车准备去五龙山公园打篮球,路上看到了一个白色透明塑料袋,里面放着一叠钱。
路上没有人,他便报了警。民警很快赶到现场,经清点,这笔钱有1万元左右。因失主未出现,民警将钱带回了所里。
之后,民警调取了附近监控,询问了相关银行,但没有找到任何关于失主的信息。
找你找了好久
民警称,除了在失物地周边询问、调取附近监控等方式寻找失主,他们还在附近小区业主群、朋友圈里发布失物招领信息。
4月8日,失主赵大爷来到太平派出所,领回了丢失的1700元现金。这距离他丢钱,已过去了6天。
4月2日,徐阿姨经过东辉南路五金市场公交站时,看到地上有一卷钱。她当即打电话给儿子,询问怎么办。“万一失主岁数大了,丢了这笔钱该有多心痛?”儿子说。
徐阿姨在现场等啊等,就是不见失主出现,于是她报了警,将钱交给了警方。这笔钱有面额50元和100元的,共有1700元。
民警调取了周边的监控,发现这笔钱是从高处掉下来的。徐阿姨到公交车站时,钱刚掉下来。
民警判断,这笔钱可能是从旁边的住宅楼掉下来的,于是和社区工作人员前去询问,但问了很久,都没有找到失主。
不过,掉钱的事慢慢在住宅楼里扩散出去。失主赵大爷听说后,怀疑钱可能是他丢的。因为他将钱藏在空调管洞里,洞的外面就是外墙,钱可能掉下去了。果然,他去一看,钱没了。
拾得人比失主更急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城市文明的体现。“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正如儿歌里唱的,派出所成了失物收集地。
大溪派出所值班室有张5元钱的钞票,放了已有近一年。去年上半年,一名小学生和妈妈一起,将这张纸币送到了派出所。
小学生在附近的方山小学上学。放学路上,捡到了这张钱。“要把钱交给警察叔叔。”小学生说。
这5元钱的失主,也是一直没有出现,他(她)可能并不知道自己丢钱了。即使发现丢钱了,因为面额不大,可能也不会大费周折地去寻找。
民警称,大部分贵重的物品,失主都前来领回去了,但也有一些物品一直无人认领。例如,小额的现金、身份证、车钥匙等。特别是身份证,失主补办了新的身份证,民警通知其过来领回,很少有人去领。
有时候,拾得人比失主更加着急。
今年1月,大溪镇站前路一家夜宵店,女孩小陈和朋友一坐下来,老板就打量了她好一会儿。“一个月前,你是不是在这里丢了一个包?”老板询问。
小陈回答是。因为包里没什么重要东西,丢了之后也没去寻找,也没报警求助。
丢了包的小陈不急,捡到包的赵女士却很急。事发当晚,她在夜宵店捡到包后,迟迟不见失主来找,就把包送到了大溪派出所。
民警检查发现,包里有500元现金和一些化妆品,没有其他能证明失主身份信息的证件。接着,民警来到夜宵店,通过店内监控,发现包是一名姑娘落下的。
老板称,这名姑娘经常来店里吃夜宵。民警嘱咐他留意,遇到姑娘后让她到派出所取包。就这样,小陈时隔一月,领回了包。
“真没想到他们为我的包,费了这么多心。”小陈说,她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代养”宠物狗
失物也包括宠物狗等动物,和现金、身份证、手机等物品比起来,动物的保管更不简单。
4月9日中午,市区街心公园附近一店主报警,称有只宠物狗待在店里,久久没有离开。接警后,民警赶到店里,将宠物狗带回了派出所。
这只宠物狗,全身棕黄色,中等体型。民警以为,狗主人会很快过来寻找,将狗领回。然而,狗主人却迟迟没有出现。
4月12日,民警在朋友圈等平台发布招领信息。半个月后,一名老大爷才过来将狗领回。老大爷说,他辗转通过朋友圈才知道狗在派出所里。“早知道这样,我应该早点报警求助。”
这只宠物狗,在派出所里“代养”了大半个月。派出所的厨师每天拿饭给它吃。刚开始,它有些怕生,不让陌生人靠近,一段时间后才和厨师熟悉起来。
去年,大溪派出所也“代养”了一只宠物狗。去年11月,有只宠物狗跑到了派出所后,就一直待着未离开。
见狗主人一直未过来领回,警方一边寻找狗主人,一边帮狗主人“代养”。通过调查,民警发现,原来是狗主人生病住院了,家里也没其他人。
工作人员将狗拴在派出所内的一棵树上,每天从食堂带饭和肉给它吃,有空还遛一下它。冬天,怕它冻着,工作人员还给它买了狗屋。2个月后,狗主人出院了,才到派出所将它领回。
失主请报警,无主将归公
失主迟迟没有出现,最大的原因是信息不对等。警方查不到失主是谁,失主也不知道失物已被交到派出所。
民警提醒,市民在丢失贵重物品后,一定要及时报警。这样一来,一旦失物被送到派出所,警方可以第一时间联系失主。
失主一直不出现,失物怎么处理?浙江法锤律师事务所卢岳律师称,根据《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值得一提的是,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