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根据温政发﹝2022﹞11号文件,现就2022年我市早稻谷“订单”签订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日期
2022年5月16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
二、办理地点
三、提供材料
签订“订单”合同时,种粮农户需提供下列材料:
1.土地流转村村民委员会、当地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对早稻种植面积的证明材料。经核实存在订单面积虚报的农户,取消当年订单奖励,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享受订单奖励。
2.居民身份证。
3.邮政银行账号。
望全市广大早稻种植户互相转告。
特此公告。
温岭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