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法制讲座
本报讯(记者张璐祎)近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法制讲座,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明连参加讲座。
地方组织法是关于地方人大、地方政府的组织和工作制度的基本法律,是宪法关于地方政权建设规定的立法实施,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重要制度保障。今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对地方组织法作了重大修改,对基层人大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法制讲座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委副主任蔡瑛作专题授课,就地方组织法修订的法条,结合工作实践进行了讲解,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分析,对深入学习理解地方组织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会议指出,要以此次讲座为契机,切实加强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思考,融会贯通,学以致用,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监督水平;要严格按照地方组织法赋予的职权开展履职,确保行权依法、履职有据。各镇(街道)人大要组织辖区内人大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全面、系统地开展培训,为依法正确履职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