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率先在台州成立市委生态委员会
朱建军、林强担任“双主任”
本报讯(通讯员朱玫嘉)近日,市委、市政府正式成立市委生态委员会,作为市委、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并出台《温岭市委生态委及办公室工作规则》,制定了会议、调度、研判、追究、评议等工作制度。
市委生态委由台州市委常委、温岭市委书记朱建军,市委副书记、市长林强担任“双主任”,第一副主任由市委专职副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各分管副市长担任,市级有关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生态环境工作副市长兼任。
市委生态委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决策部署;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研究部署全市生态环境的重大政策、规划和措施,制定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严防严控生态环境风险,统筹协调处理重大生态环境问题,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等。
市委生态委的成立,将进一步加强对温岭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责任体系压紧落实,促进形成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