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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3版:当街井巷

男子酒后驾车,轿车一头“扎”进路边小店

  本报讯(通讯员苏沈伊 季锦淼)日前,陈先生向市交警大队泽国中队报警:泽国镇池里村村牌前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人员受伤。

  接警后,民警王徐程立即赶到现场。现场一片狼藉,两辆轿车损坏严重,其中一辆轿车的车头扎进路边的小店,车与房之间还隔着辆被挤扁的电动车。

  在询问的过程中,民警发现其中一辆轿车的驾驶人柳某全身酒气,便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已达到醉驾标准。勘查完现场后,民警将柳某带回中队作进一步调查。

  柳某交代,当晚8时左右,他在路桥区的家里和朋友一起吃晚饭,期间喝了三两左右白酒。饭后,没有喝酒的朋友刘某想要回家,就驾驶柳某的轿车带他前往温岭的住处。到达朋友住处后,柳某本想找个代驾,结果找不到,于是决定自己开车回去。

  晚上9时49分许,途经事发路口时,因雨天路滑,视线不佳,加上酒精的作用,柳某未注意减速让行,也未观察到右侧驶来的白色轿车,与之发生猛烈撞击,随后车辆失控直冲路边房屋,连带着停在门口的电动车一起撞向房屋。

  幸运的是,事发时,房屋门口无其他人员,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查,柳某,33岁,安徽省临泉县人,暂住台州市路桥区螺洋街道。经检测,柳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柳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柳某不仅要赔偿车辆、房屋的损失,还要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