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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3版:当街井巷

这起垃圾分类案件有点暖

罚500元,捐300元, 还送垃圾桶

  本报讯(记者赵云 通讯员徐帆)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太平中队的执法队员来到万昌中路一家推拿养生馆,将一张处罚决定书和300元现金送到店主李先生手里。

  李先生来自河南,存在视力残障。他还没彻底明白怎么回事,准备和执法队员“理论”一番,当即被一旁的妻子拦住了:“谢谢你们,这罚款我们马上交!”

  1月10日,这家养生馆因垃圾分类不到位,被举报到太平中队。当天,执法队员前往店里查看,发现店内垃圾桶没有张贴标志标识,存在垃圾混投的现象。

  执法队员对其进行立案。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养生馆应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清洁和维护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容器,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等。

  李先生说,街路长和他说过垃圾分类的事,但他视力不好,店里很多事情都要靠妻子来做,就把垃圾分类的事情搁置了。

  执法队员告诉李先生,根据规定,将对其处以500元至5000元的罚款。一听到处罚金额,李先生面露难色。原来,受疫情等影响,店里的生意不太好,就算是罚500元,对他们来说都有点多了。

  执法队员将李先生的情况反馈到中队。垃圾分类不到位,罚!中队决定对其拟处以罚款500元。但考虑到李先生的实际情况,中队决定对其进行捐款。“罚500元对李先生来说有点多了,但又不能不罚,所以我们给他捐300元。”太平中队相关负责人称,这样一来,既能起到罚款教育的目的,又能让他感到执法的人性化。

  当天,执法队员还将一组分类垃圾桶送到了店里,再次指导李先生和妻子做好垃圾分类。“谢谢你们!”李先生夫妻俩说,他们承诺今后一定会做好垃圾分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