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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3版:卫健专版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发热人员规范就诊的通告

  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温岭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就发热规范就诊通告如下:

  1.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十大症状”时,请戴好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近到设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规范就诊,主动告知近14天旅居史和外省返回温岭人员接触史等信息;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请耐心等候,配合做好留观。

  2.未设发热门诊(诊室)的诊所、门诊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室等基层医疗机构、民营医院一律不得常规诊治发热、干咳等“十大症状”患者。

  3.各医疗机构要切实落实首诊负责制,发现“十大症状”患者要及时报告、规范诊治、采样检测、留观,无条件诊治的要按要求尽快将患者闭环转运至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

  温岭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2022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