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问题:
台州市有87处(其中温岭5处)废弃矿山未完成生态修复,未达到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目标。温岭5处分别为坞根镇蒋山村洪家后山采石场废弃矿山、坞根镇新方村采石场废弃矿山、城南镇宏鑫石料矿区废弃矿山、大溪镇山市白山里村采石场废弃矿山、大溪镇山市曹岙村1号采石场废弃矿山。
整改目标:
根据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规范要求,对坞根镇蒋山村洪家后山采石场废弃矿山、坞根镇新方村采石场废弃矿山、城南镇宏鑫石料矿区废弃矿山、大溪镇山市白山里村采石场废弃矿山、大溪镇山市曹岙村1号采石场废弃矿山进行工程修复。
整改措施:
一、加强废弃矿山治理中的粉尘防治专项联合检查。
二、做好矿山治理规划设计方案;落实治理经费保障;解决征地政策兑现。
三、落实责任主体,倒排时间,确保按期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
1.坞根镇蒋山村洪家后山采石场废弃矿山一期已于2020年12月11日完成交工验收;二期已于2021年11月29日完成交工验收。
2.坞根镇新方村采石场废弃矿山已于2021年6月29日完成交工验收。
3.城南镇宏鑫石料矿区废弃矿山已于2021年12月15日完成交工验收。
4.大溪镇山市白山里村采石场废弃矿山已于2018年12月26日完成交工验收。
5.大溪镇山市曹岙村1号采石场废弃矿山已于2018年12月26日完成交工验收。
如有异议,请向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矿产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0576-89933027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