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日报 数字报纸


a0004版:当街井巷

温岭市2021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件曝光

  为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温岭市应急管理局现将温岭市2021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件进行曝光:

  一、温岭市旭鑫鞋业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案

  2021年9月29日,本局执法人员在温岭市旭鑫鞋业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其存在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问题,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本局对该公司处罚款6万元。

  二、温岭市大得利鞋厂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案

  2021年10月2日,本局执法人员在温岭市大得利鞋厂检查时,发现该厂存在生产经营场所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问题,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对该厂处罚款3万元。

  三、浙江科仑机电有限公司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案

  2021年10月8日,本局执法人员在浙江科仑机电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生产经营场所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问题,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对该公司处罚款3万元。

  四、温岭牧野机电有限公司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案

  2021年10月8日,本局执法人员在温岭牧野机电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问题,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对该公司处罚款5万元。

  五、温岭市太平途携鞋样设计工作室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案

  2021年10月15日,本局执法人员在温岭市太平途携鞋样设计工作室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问题,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规定,本局对该公司处罚款5万元。

  六、温岭市飞腾机电有限公司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案

  2021年10月15日,本局执法人员在温岭市飞腾机电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问题,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对该公司处罚款3万元。

  七、温岭市耀鼎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场所疏散通道被占用等行政处罚案

  2021年10月18日,本局执法人员在温岭市耀鼎机械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生产经营场所疏散通道被占用、未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等问题,其行为分别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第九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对该公司合处罚款5万元。

  八、温岭市涵萱鞋业有限公司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案

  2021年10月19日,本局执法人员在温岭市涵萱鞋业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的问题,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规定,本局对该公司处罚款4万元。

  九、温岭市红升鞋业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案

  2021年10月27日,本局执法人员在温岭市红升鞋业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等问题,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本局对该公司处罚款3万元。

  十、温岭市汇刚鞋业有限公司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案

  2021年11月1日,本局执法人员在温岭市汇刚鞋业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的问题,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规定,本局对该公司处罚款4万元。

  十一、温岭市旭娅登鞋业有限公司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案

  2021年11月1日,本局执法人员在温岭市旭娅登鞋业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其存在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等问题,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规定,本局对该公司处罚款6万元。

  十二、温岭市沐宸鞋业有限公司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行政处罚案

  2021年11月2日,本局执法人员在温岭市沐宸鞋业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等问题,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规定,本局对该公司处罚款5万元。

  十三、温岭市蕊俪鞋业有限公司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案

  2021年11月10日,本局执法人员在温岭市蕊俪鞋业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等问题,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规定,本局对该公司处罚款5万元。

  十四、温岭市润清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行政处罚案

  2021年11月12日,本局执法人员在温岭市润清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等问题,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规定,本局对该公司处罚款6万元。

  十五、温岭市卓诗尼鞋业有限公司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021年11月19日,本局执法人员在温岭市卓诗尼鞋业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问题,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对该公司处罚款3万元。

  十六、温岭市挺一硬质合金工具厂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案

  2021年11月22日,本局执法人员在温岭市挺一硬质合金工具厂检查时,发现该厂存在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置警示标志等问题,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本局对该厂处罚款2万元。

  十七、温岭市汇聚鞋业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2021年11月22日,本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温岭市汇聚鞋业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问题,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本局对该公司处罚款6万元。

  温岭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