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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1版:要闻

  温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汪勇钢为温岭市人民法院代院长的决定

  (2021年12月9日温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温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汪勇钢为温岭市人民法院代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