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加长电动自行车鞍座?不准!
我市查获首例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案
本报讯(记者陈潜 通讯员陈晟 周瑞琳)为迎合一些购车者的需求,销售方竟私自将鞍座加长至500毫米左右!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在对新河一家电动自行车行开展检查时,查获全市首例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案件。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规定,电动自行车的鞍座长度应当小于或等于350毫米。”据市场监管人员介绍,这家车行人员擅自将店内的电动自行车鞍座加长,致使鞍座长度超过350毫米,不符合新国标规定。
经初步调查,当事人为迎合一些购车者的需求、提升销售量,对其采购的原本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非法改装。截至案发,当事人共改装了7辆电动自行车,货值9000余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自上月全省电动自行车领域专项执法行动部署视频会召开以来,市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通过全面排查、多元监管等手段,重拳打击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电动车经营单位600余家次,立案查处电动车相关案件5件,形成了打击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