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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1版:要闻

温岭市选举委员会公告

(第一号)

  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事项的决定》,我市于2021年8月开始同步进行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采用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本着“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在同一时间内分别提出,并且同时分别选举”的原则,决定2021年12月22日(农历十一月十九日)为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

  市、镇两级已依法设立选举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分别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选举的具体事务由市选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办理。11月30日前公布选民名单;12月7日前提名、推荐、确定并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基本情况;12月15日前协商、确定并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基本情况。选民登记工作在11月25日至11月29日进行,请广大选民在此期间到自己所在的选区,按照指定的登记地点,及时办理选民登记手续。

  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这次选举,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年满十八周岁的(即公元2003年12月22日24时以前出生)、新迁入现选区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人员均在单位所在选区登记,企业单位的人员也可在单位所在选区登记;其他选民一般在户籍所在地选区登记。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人员,在取得户籍所在地选区的选民资格证明后,可以在现居住地选区登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选区登记。

  为保障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二)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三)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的;(四)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报复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此外,公民参加代表选举,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的与选举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助。

  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广大选民要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民主权利,踊跃参加选举活动。对于选举中发现有破坏选举的行为,可向市选举委员会举报。

  市选举委员会举报电话:

  86221547 86217002

  特此公告

  温岭市选举委员会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