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修复,4家企业有望告别“黑名单”
本报讯(记者赵云 通讯员徐梦莎)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向温岭某电气有限公司出具了信用修复确认通知书。
2019年,该公司在我市北山河沿河绿地顶管施工过程中,损坏绿植洒金珊瑚40平方米。该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同年7月5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550元的行政处罚。
之后,该行政处罚被计入信用档案。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各级国家机关在日常监管、行政许可、资质等级评定、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资金扶持、公共资源交易、进出口管理等工作中,应当依法查询信息主体的信用档案。由于该不良信用记录,该公司的招投标等正常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今年11月初,该公司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信用修复。
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介绍,企业提出信用修复申请,需满足信用修复条件:已对失信行为进行了纠正,并取得明显成效,该失信行为的不良社会影响已基本消除;该失信行为自纠正之日起,1年内未再发生同类失信行为。
“经我们核实,该公司申请材料真实、准确,不良信息已披露28个月,期间未产生新的计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且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符合信用修复条件。”工作人员称。
之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网上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社会法人或自然人提出异议。
公示结束后,信用修复机构将信用修复信息纳入本单位信息系统,同时按照信用信息报送渠道逐级报送至省社会法人库,并向省信用中心提供《信用修复决定书》。省信用中心将完成数据处理。
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积极破解企业发展难题,今年以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帮助4家企业修复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