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色东坡
市四中八(7)班 李想
酒勿嫌浊,人当取醇。
——苏东坡
吃喝拉撒,人之常情,苏轼这般圣人也不可摆脱。
都说老苏是个文学家,是个画家,是个作家,是个工程师,还可以算得上是一个美食家。
食随人变,不同的人对自己所喜爱的食物有独到的见解。《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喜欢到酒馆寻个右手靠窗的位置,上半只烧鸡,一小盅温好的黄酒,不管冬天还是夏天,隔着纱绢包了一只鸡骨头,呷一口酒,吃喝出一部悠悠转转的儿女情长。又如那位专攻旦角的梅先生,他喜欢一道鸭油炒豆角,一个圆溜溜的盘中摆着一小撮清清爽爽的豆角,正似他那嗲着嗓子唱出的各路女子。
扯了这么多,回到大苏,他可就不一般了,身上有十二分名气,起码两分是吃出来的。乌台诗案后,他在黄州,时常去购“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烹”的猪肉,一个不留神,从焦煳气中把干柴的精肉炖成了千古名菜“东坡肉”。早起来一碗,老苏美好的一天就开始了。
到了惠州,老苏又发现了一个便宜的好东西“煮熟热酒漉,微焦食之”,这写的正是当今羊蝎子的太爷爷——烤羊脊。
大肉上桌,怎少得了酒香作陪?老苏自酿的“真一酒”倒是称得上一绝,他哪有什么微醺?若是不醉,何以谈得上一个“酒”字,便有了“夜饮东坡醒复醉,归来仿佛三更。”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果不其然,老苏被“一巴掌”打到了海南。
好在老苏聪明绝顶,就算失去了烹饪的自由,也能找到满足自己肚里馋虫的好药方,仍是“日啖荔枝三百颗”这样不怕上火的狂妄。
食如其人,东坡这大胆的吃法是有一般风味,但细想便知,若他只是像一个黑毛大汉一样狠嚼大肉,手上抓一壶浊酒,又何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那般柔情长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