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回应 〉〉
●市民政局:针对规划布局不合理的问题,在“新建住宅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的3‰且最低不少于50平方米”的基本前提下,民政部门将全程参与小区土地出让规划条件制定、工程规划和建设方案评审以及规划验收环节,从便于使用的角度出发,联合规划部门和各镇(街道),对养老用房的周边环境、建筑结构、基本设施严格把关,避免配套养老用房立柱多、边角多、采光差、通风差以及不成套等问题。同时探索研究按照老年人口密度和住宅小区规划,将临近的、规模较小的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配建指标集中统一配置、合并建设的机制,既保证小区老人养老服务需求,又保证便于高效管理和长效运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部门将进一步细化规划、建设、审查等方面的要求,更有针对性。例如,着重加强对新建住宅小区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把关,对开发商提供的工程规划设计,从平面设计、施工设计、水电设计进行全面审查,要从区位安排、楼层位置、室内结构、通风采光、周边环境、生活设施配套等进行深入把关。
●市住建局:从已交付的小区用房来看,成色不一,有简装,有毛坯,水电、网络铺设情况各异,给后期建设带来不小的困难。住建部门将对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用房建设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管理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提升监督实效。同时,还将对新建住宅小区设计单位贯彻执行养老服务用房设计规范执行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对不顾职业规范要求,在养老服务用房设计中,存在不成套设计、少建漏建、环境影响较大等突出问题的,责令整改,并建立长效管理监督机制。
●市发改局:对于老旧小区、老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紧缺,政府性空置办公楼,如太平街道虎山路的原市城管局、原市水产局的闲置用房都已争取过来,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照料中心,解决一部分老年人的刚性需求。后期如有相关房产腾退出来,我们也将积极配合完成养老服务用房的划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