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心“傍名牌”不如一心“创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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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心“傍名牌”不如一心“创名牌”
记者 赵云
销售30双鞋子,每双单价36元,营业额为780元。按照泽国这家服装店所述,利润不到90元。但因为售假,服装店赔了1万元。
真是得不偿失!作为服装店,对鞋类品牌有注意义务,对“傍名牌”的“山寨”有审查义务。售假被发现后,一句“并不知情”并不能让其免责。很多时候,商家为了盈利会知假售假。
一个知名品牌的诞生,需要投入很多,品牌本身就具有较好的价值。“傍名牌”的行为,就是一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售假被发现的情况大抵有两种:一种是被有关部门查处,另一种是被品牌权利人发现。“山寨”“傍名牌”屡禁不止,说明很多售假者抱着侥幸心理,觉得不会被发现。
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必须要加大打击力度。一方面,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加监管,对造假售假现象采取零容忍态度。另一方面,企业作为社会打假的主体,打假既是权利,又是社会责任。
可喜的是,企业维权主体变多了。越来越多的企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广大网友和消费者遇到假货时,更要第一时间发声,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曝光网店的不良行为。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压缩“傍名牌”的生存空间,形成“傍名牌”不如“创名牌”的社会共识。
“傍名牌”只能把自己从“捷径”中推向“绝路”,“创名牌”才能成功开辟属于自己的一片市场,成为市场的“领跑者”。创新是企业的灵魂,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为“把创意推向市场”。企业只有加大自主创新,才能迎来健康长足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