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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让每个孩子向阳而生

  【温岭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紧握孩子的手,倾力改写命运的偏轨;用爱与责任,于法雨中挽救迷途的羔羊。司法有温度,他们打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成立全省首家青少年司法社会服务中心,让囿于暗夜的心芽,在“曙光”中重新绽放。

以法之名,让每个孩子向阳而生

  办理一个案子、矫正一名孩子、挽救一个家庭,他们用爱与责任,挽救迷途少年,守护每一个孩子的成长,为全市未成年人撑起了法治保护伞,他们就是温岭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温岭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成立于2014年3月,致力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2016年以来,共受理审查批捕各类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382件475人,受理审查起诉545件689人。作出相对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决定254件301人。相关工作被检察日报、正义网、浙江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多次宣传报道。

  “办理一个案子、矫正一名孩子、挽救一个家庭”是他们的工作理念,为了让每一个改过向善的孩子,都能拥有光明灿烂的未来,7年来他们对300多名未成年人开展观护帮教工作。如今已有16人在工作中走上管理岗位,12人进入了更高学府继续学业。

  “对于助人的工作,最重要的不是技术和方法,而是人与人之间温暖的支持。未检工作就是这样,温暖着孩子,也温暖了他人。”对于未检检察官来说,“一个都不放弃”就是他们的工作信仰。

  为了能够更好地帮助未成年人,第八检察部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工作理念,在侦查监督中,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对未成年人违法立案、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如在温岭市看守所监区内设置了“曙光”工作室,作为未成年人检察的专属谈话室,探索构建对在押的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监督、观护帮教一体化工作模式。该工作室也是台州市首家驻看守所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

  与此同时,第八检察部还化身根植法治信念的“播种机”,联合温岭团市委成立全省首家青少年司法社会服务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工等专门力量,充分利用“心芽”受侵帮扶项目等特色品牌,推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同时积极开展“向日葵青春课堂”“励‘青’图治,成长护航”“彩虹桥公益”等相关活动68场,服务青少年8000余人次。积极发挥“法治副校长”平台,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75次,有力营造了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