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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2021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件及重大事故隐患曝光

  为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温岭市应急管理局现将温岭市2021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件进行曝光:

  一、温岭市泽国鞋厂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案

  2021年7月6日,本局执法人员在温岭市泽国鞋厂检查时,发现其存在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本局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伍万元。

  二、台州乾立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案

  2021年7月15日,本局执法人员在台州乾立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其存在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本局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伍万元。

  三、温岭市云福热处理厂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等案

  2021年7月29日,本局执法人员在温岭市云福热处理厂进行检查,发现其存在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第九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合并处罚,本局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伍万元。

  四、台州阳光机电泵业有限公司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案

  2021年8月4日,本局执法人员在台州阳光机电泵业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其存在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本局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伍万元。

  五、温岭市吉信鞋业有限公司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案

  2021年8月9日,本局执法人员在温岭市吉信鞋业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其存在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本局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伍万元。

  六、温岭亚杰童装有限公司未定期组织演练等案

  2021年8月11日,本局执法人员在温岭亚杰童装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其存在未定期组织演练、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第九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合并处罚,本局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伍万元。

  七、中杭联合控股有限公司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案

  2021年8月12日,本局执法人员在中杭联合控股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本局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伍万元。

  八、温岭市鑫祥锻造有限公司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等案

  2021年8月12日,本局执法人员在温岭市鑫祥锻造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其存在安全设备未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检测,高温危险区域及设备设施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合并处罚,本局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伍万元。

  九、温岭市欣然鞋业有限公司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案

  2021年8月12日,本局执法人员在温岭市欣然鞋业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其存在未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 本局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伍万元。

  十、温岭市嘉雅机械有限公司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案

  2021年8月16日,本局执法人员在温岭市嘉雅机械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其存在喷塑车间电器未达到防爆要求、喷漆车间未安装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第(四)项的规定,合并处罚,本局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伍万元。

  十一、浙江索霸泵业有限公司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案

  2021年9月1日,本局执法人员在浙江索霸泵业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其存在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9项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合并处罚,本局对该单位处以罚款拾万元。

  十二、温岭市苏邦鞋底厂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等案

  2021年9月22日,本局执法人员在温岭市苏邦鞋底厂检查时,发现其存在喷漆车间未安装防爆电器、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合并处罚,本局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伍万元。

  十三、浙江圣火气体有限公司存在未见可燃气体报警30天内历史记录的重大事故隐患

  2021年10月18日,浙江省重大危险源企业第二次专项检查组在浙江圣火气体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其存在未见可燃气体报警30天内历史记录的重大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