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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温土公告字〔2021〕整第56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温自然资规条331081202110010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经温岭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岭市新河镇XH050802-04地块(不动产单元编号为331081104209GB02506W00000000)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情况及各类指标要求

序号地块编号土地位置出让

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年)出让

起始价(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地上建筑总面积(㎡)建筑密度(%)建筑限高(m)容积率绿地率(%)
1温岭市新河镇

XH050802-04地块

新河镇

屿詹村

19590住宅、

商业

≤3554>1.0且

≤2.2

≥25住宅70年、

商业40年

160003200
备注  其他有关建设要求详见温自然资规条331081202110010号、《温岭市新河镇XH050802-04地块回购协议》《移交监管协议书》及出让文本。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竞价+竞无偿返还非回购部分住宅建筑面积”的方式挂牌出让,设定上限价格为20800万元,在最高限价内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以55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约1800平方米的住宅建筑面积,以75000元/个的价格回购18个地下机动车停车位(非人防)。当竞买报价达到最高限价时,转入竞报无偿返还非回购部分住宅建筑面积阶段,并以竞报无偿返还非回购部分住宅建筑面积最多者为竞得入选人,且竞报的非回购部分住宅建筑面积须无偿返还至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所有。无偿返还非回购部分住宅建筑面积部分所含土地、建设等成本由竞得人承担(不计入房价备案组价成本)。受让人须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全部出让价款,并按规定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按规定另行收取。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五、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10月10日。

  2.报名时间:参加竞买的竞买申请人可在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20日期间按挂牌出让须知规定办理挂牌申请手续。

  3.挂牌时间:挂牌起始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9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9时。

  4.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16时。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有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竞买人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浏览或下载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竞买。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公告同时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及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new.wl.gov.cn/col/col1402170/index.html)上公布。

  2.咨询电话:

  (1)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76-89932160(土地业务)

  0576-89939253(规划业务)

  (2)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

  0576-86598125

  (3)温岭市财政局:0576-8608651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