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打造良好的物业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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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打造良好的物业服务环境
记者 赵云
“干啥啥不行,收钱第一名”,因不满物业服务,多个小区的业主曾给物业送去“特殊锦旗”。这背后,暴露了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常年积累的各类矛盾与行业的痛点。
近年来,物业合同纠纷案件在我市频发。2018年,市人民法院审结了875起,2019年为924起,2020年为797起,今年1月至8月为279起。这些案件中,绝大多数是物业公司作为原告提起诉讼,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
业主之所以不付物业费,是因为对物业服务不满意,认为物业不作为甚至乱作为。司法实践中,如果业主没有足够的抗辩理由而不交物业费,就会败诉。其实,交不交物业费和认不认可物业公司服务是两码事。
作为物业公司,不是收到了物业费就高枕无忧了。业主既然交纳了物业费,就要享受到等价的服务。物业公司要重点抓好服务质量,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理念,把小区管理好。否则,物业公司就会受到业主的抗议,送“特殊锦旗”就是业主的一种抗议方式。
抓好服务质量,并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要付诸行动。对于业主的合理要求,物业公司要马上落实,而不是说得天花乱坠,却啥也不干。对于服务中出现的失误,更要有担责的勇气,而不是设置免责条款,逃避责任。
良好的物业服务环境需要双方共同打造。素质低的业主要被批评,不负责任的物业公司也要被谴责。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如推行物业企业信用制度,实行信用等级管理,对服务差的物业公司实行退出机制,进而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使物业服务企业做到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