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东月河倾倒181立方米建筑垃圾
被罚1.6万元,他付出了大代价
本报讯(记者赵云 通讯员张思平)近日,赵某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缴纳了1.6万元的罚款。往河道内倾倒建筑垃圾,赵某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今年4月下旬,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发现东月河锦屏公园附近河段被倾倒了大量的建筑垃圾,遂将此案移送给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去年年底,我市完成了新执法事项划转工作,农水(水行政)等执法事项划转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收到《案件移送函》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太平中队当即展开调查。“根据调查,这些建筑垃圾来自附近的小河头村综合楼(原锦绣天地大酒店)地下室。”执法人员称。赵某承包了该综合楼,近期在地下室拆下了很多砖头块,就将砖头块等建筑垃圾扔进了附近的河道里。
据查,赵某从4月16日开始倾倒建筑垃圾,一直到4月25日被发现。经执法人员现场勘查,赵某倾倒的建筑垃圾长约126米,宽约2.4米,深约0.6米,共计181立方米。“这些建筑垃圾,有的倒在河岸上,破坏了绿化带,有的则倒在了河里。”执法人员称。
执法人员责令赵某清理这些建筑垃圾,并对破坏的绿化带进行修复。同时,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赵某进行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违者,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执法人员称,在河道内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不仅破坏了河道周边的环境,也对河道内部造成了影响。特别是在防汛期间水位抬升,如果由于这些建筑垃圾的存在而无法正常泄洪,后果将不堪设想。
执法人员提醒,如果市民或商家有建筑垃圾需要处理,应联系有资质的清运公司处理,切不可胡乱倾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