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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4版:当街井巷

虚假刷单、下单抽奖送豪车、贬低竞争对手……

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 我市上半年处理了14件

  本报讯(通讯员王晓星)“好评这么多,那赶紧下单吧!”“购房抽奖赢豪车,还等什么?”在我们的生活中,这些诱因往往成为驱使消费者下单的助力。又或者,当你的朋友圈内出现某商家发文贬低其他同类商品时,就要注意了,这些行为已经涉嫌不正当竞争,是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的对象。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市市场监管局接连开展“亮剑2021-春雷”“亮剑2021-巨浪”专项执法行动,共查处反不正当竞争案件14件,共处罚款40余万元;从查处的案件来看,涉及房地产、互联网、公共民生等领域。

  较为典型的一起案例是:为提高房屋销量,我市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销售广告牌上标有“规划轻轨旁建面约148㎡实享381㎡现代中式排屋购房抽奔驰”的宣传内容,展示的车辆裸车价值为18.58万元。这辆车确实被其中一名购房者抽中。但房产公司的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项规定,属于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万元的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10万元。

  此前,市场监管部门还办理过为提高淘宝平台搜索排名委托他人虚增交易订单2377笔,虚增销售额近54万元的刷单案件;也有厨具店为打压竞争对手,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未经核实的对竞争对手商品不利的信息,被列为商业诋毁案,均属不正当竞争行为。

  我市市场监管部门表示,自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以来,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开展集中授课等宣讲活动,向广大消费者发放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手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舆论引导,倒逼企业合法经营。同时,也通过加强行政执法提高威慑力,对反不正当竞争行为实行“零容忍”,及时曝光反面案例,通过对案件查处和曝光,形成对违法行为的威慑力,倒逼经营者诚信自律经营。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应主动学习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了解相关反不正当竞争涵盖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知晓“抄袭、仿冒、傍名牌、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经营过程中合法合规经营,避免触及法律红线。消费者在遇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时要拨打12315或者12345主动维权,营造放心消费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