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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3版:东辉评论

垃圾分类要从靠强制走向凭自觉

  今年以来,城东街道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撤桶并点、定时定点”工作,非投放点位的垃圾桶全部撤回,所有投放点位仅在规定时间段开放。目前,城东街道28个物业小区,已有16个建成初验,7个正在建设,5个正在规划落实中,物业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82%。此外,5个城中村13个点位已建成,3个已完工,3个即将开工,总体进度位列台州市第二、温岭市首位。(详见本报7月19日1版)

  城市和人的运转,不可避免会产生大量生活垃圾,这些生活垃圾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整个城市机能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就会大受影响。事实上,早在多年前国内各城市就陆续开始试点垃圾分类收集。然而时至今日,仍有不少的居民对具体分类概念尚未搞清楚,甚至没有最起码的分类投放垃圾的意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不容乐观。

  垃圾分类不仅是基本的民生问题,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城东街道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撤桶并点、定时定点”工作,去年年底先借用了一个垃圾房试用,对居民、商户开展宣讲、答疑,告知垃圾房不影响出行和环境美观,并让大家到现场参观,消除疑虑。个别社区还实行环境卫生奖罚机制,此举旨在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率与准确率,助推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再上新台阶。

  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各项要求,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在多数人还缺乏生活垃圾分类意识的情况下,需要相关政策的强制性来对市民的生活习惯加以引导和规范,但是真正的文明难以依靠管理去实现,而倡导人民城市人民管,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才是改善城市面貌的根本途径。因此,各级有关部门在不断强化监督管理的同时,还要通过采取垃圾分类督导服务及各种有效的宣传教育手段,提升市民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和能力,并且把生活垃圾分类当作自己对这个城市应尽的义务,而不是在相关部门强制管理下的被迫举动。

  “细雨沾衣看不见,闲花落地听无声”。一种文明习惯的养成非一日之功,生活垃圾分类从靠强制走向凭自觉,也是一个循序渐进、持续积累积淀的过程,是一场群众自觉自省的提升过程。只要我们下足功夫,相信不难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